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18 08:20:4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储存等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的一种行政许可证件。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有效期:3年
1.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2.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
4.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
5.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
6.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1.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营业执照
2.储存设施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安全评价报告;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1.准备申请材料: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准备好。
2.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3.进行审查决定: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4.颁发许可证书:审查合格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