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0:02: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以下路段不得临时停车:
1. 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
2.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
3. 人行横道;
4. 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
5.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6.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
请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