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5:13:54
村委会开具死亡证明的具体流程如下:
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如适用,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村委会。
填写死亡证明申请表,详细说明死者信息、死亡原因及时间等。
村委会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会派人前往现场或医院进行调查。
核实无误后,村委会会出具死亡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办理遗产继承、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
注意事项:
不同情况下的死亡证明签发机构: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的,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
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未经救治正常死亡的,由本辖区卫生院/卫生服务机构签发。
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到现场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
申报材料:
死者身份证复印件。
开具死亡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需标注手机号并签名)。
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上面需体现死亡日期具体到时间点、死亡原因、死者身份证号;村委会开具人签字、手机号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村医签字、手机号并加盖卫生室印章)。
非正常死亡情况:
需另提供交通部门出警判定书。
办理流程:
申请人(死者亲属或村(居)委会干部)携带好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情况证明。
死因调查(要求真实):叙述死者生前患病史、死亡原因(或疾病)、死亡准确时间。
申请人签字确认。
开具死亡医学证明,务必核对信息并加盖公章(共四联),家属均需妥善保管。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以确保死亡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