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5:27:10
投资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通常不能扣除,原因如下:
投资资产被视为资本性支出,其成本应先计入资产类科目,随后根据资产带来的效益分期转入费用科目。
在投资持有期间,除非企业增加或减少对投资企业的股权或债权,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因此,其折旧或摊销在投资期间通常不能作为税前扣除。
企业为生产经营所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价值损耗可以通过折旧或摊销在税前扣除,因为这些资产的价值损耗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而投资资产的价值损耗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
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等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且有确定性。由于投资资产的价值损耗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税前扣除的确定性原则。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的投资资产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只有在资产转让或处置时,其成本才准予扣除。
如果允许在投资期间扣除投资资产成本,可能会导致同一笔成本被重复扣除,从而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总结来说,投资资产在投资期间不能扣除是因为其成本在转让时一次性扣除,并且其价值损耗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和确定性原则。税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以保持税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