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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视为加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34:06    

出差途中时间:

除非劳动者在出差途中提供劳动且不能休息,否则一般不认定为加班。

值班时间:

值班与加班不同,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考量,如劳动者是否在原来岗位上工作、是否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是否可以休息等。

计算周期内工作时间:

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因自身原因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没完成工作任务而自主决定加班,不应认定为加班情形。

自主自愿工作:

在节假日、晚上休息时间自主自愿工作,不应认定为加班情形。

非工作性质的沟通:

简单沟通、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未影响劳动者生活休息的,不应认定为加班。

居家办公或微信办公:

若这些工作未影响劳动者正常生活休息,且属于简单沟通或临时性任务,则不应认定为加班。

未超劳动定额工作时间:

在计件工资制下,未超劳动定额工作时间的工作不应视为加班。

非强制性的培训或会议:

公司依法组织安排的安全培训会议、非强制性的培训等,通常不视为加班。

特殊工作岗位的待命或备岗期间:

如保安的待命或备岗期间,一般不视为加班。

下班后的例会:

每日下班后的例会通常不视为加班。

收尾工作:

因正常的收尾工作推迟离岗的时间,一般不视为加班。

非定时工作制度:

在非定时工作制度下,法定节假日的工作不被视为加班。

未经用人单位安排或批准的加班:

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安排或批准自行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视为加班。

这些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加班,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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