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7:33:35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工资 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具体支付日期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工资支付周期为月薪的,支付日不得超过次月7日。
2.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执行的,可以延长至12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量在自然月结束后的15日内完成工资支付,以遵守法律规定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压工资超过30天,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支付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