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15:05
农民在农耕地上的权利主要包括: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个人土地所有权。
农民对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民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依法使用、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及在土地被征收时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土地被预征时,农民有权获得相关信息。
农民有权确认土地调查结果。
农民有权申请预征土地听证会。
农民有权参与土地征收的报批过程。
农民有权知道土地征收的批复结果。
农民有权知道土地补偿的相关信息。
农民有权核准土地调查结果。
农民有权参与土地补偿方案的听证会。
农民有权要求公告土地征收的相关信息。
如果土地补偿未全额到位,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农民有权获得适当的安置手续。
农民有权对土地补偿标准提出异议。
如果政府未履行相关行政命令,农民有权拒绝执行。
在土地征收批复后两年内未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农民有权要求政府收回土地并恢复耕种。
农民有权举报违法行为。
农民有权享受社会保障。
以上权利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