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3:35:25
入职办理社保的步骤如下:
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员工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员工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员工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员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员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单位的公章(如适用)。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中“社保医保税务参保一件事联办”办理职工参保。
新入职员工需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备案,并领取公司编号。
填写《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和《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如公章可带去)。
新员工没有社保账户的,要提交员工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需要提供给社保局扫描制作医保卡)。
若员工已有社保账户,应到社保局将员工的账户申请报停(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用人单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社保局给员工办理缴纳社保的手续,并按时缴纳社保费用。
缴费成功后的下一自然月,员工可以到社保处办理社保卡,用于医疗、养老保险等事务。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早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手续,以避免因延迟办理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员工在入职前应确认自己的社保账户状态,如有需要,应先办理停保手续。
办理社保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社保的缴纳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