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58:06
递延收益是指企业已经收到款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它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一种会计处理方式。以下是可以计入递延收益的项目:
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用于购买、建造或改良特定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补助资金时,应将其计入递延收益。因为该补助是与资产的获取或改良相关,未来需要通过资产的使用和折旧逐步确认为收益。
售后回租业务:如果企业将资产出售后又租回,在这种售后回租交易中,若存在未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需要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
会员费等预收款项:企业预先收取的会员费、服务费等,如果这些费用所对应的服务或商品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步提供,那么预收的款项不能在收到时立即确认为收入,而是先计入递延收益,在后续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期间内逐步确认为收入。
特定法律法规或合同条件下的费用,有权暂缓支付的费用,可以暂时计入递延收益。
当企业在税前会计利润中确认了某些费用或损失,而这些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或尚未扣除,可以计提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计入递延收益。
如消费积分等,在确认收入时预估的消费积分价值先计入递延收益,实际兑现时再冲减。
综上所述,递延收益主要涉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有递延性质的收入(如售后回租和预收会员费)、未来支付义务的款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递延的营业收入(如消费积分)。这些项目在收到或发生时并不立即确认为当期收益,而是根据相关准则和规定,在未来期间逐步确认为收入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