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6:35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以下手续:
参保人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这些凭证记录了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详细信息,是新参保地接续社保关系的重要依据。
参保人或其新单位的经办人需要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凭证以及其他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线上申请可登录新参保地的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线下申请则需亲自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窗口办理。
新参保地社保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材料无误后,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在收到联系函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5个工作日)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并将转移资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送至新参保地。
新参保地在收到转移资金和信息表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并通知参保人。
参保人需要等待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的审核结果,一旦审核通过,即可完成社保转移手续。
建议:
参保人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应提前了解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的相关政策,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社保服务热线12333或访问官方网站来获取详细的转移流程和所需材料。
转移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以便社保部门在需要时与参保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