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9:37:02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员工请事假时,工资应按照 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员工的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21.75天。
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为日工资乘以请假天数。
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为月工资减去被扣除的工资。
此外,不同公司可能会有额外的规定,例如:
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以内:工资照发。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天: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因此,请事假的具体扣工资情况还需参考公司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