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9:38:22
离职待遇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计算依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的计算:
连续工作年限: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多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即使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
间断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但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月工资标准的确定: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计算方式:员工离职当月工资一般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即月实际工资 = 月工资标准 ÷ 21.75 × 实际工作天数。
月计薪天数:21.75天,包括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