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05:05
关于公司字号的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公司字号必须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最低不得少于两个汉字,上限没有明确限制。
自然人的姓名可以作为字号,但该自然人必须是设立企业的投资人。
字号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字号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也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字号中不得使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文字。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因此字号也应当是唯一的,不得与其他已登记或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字号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公众识别和记忆。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为字号时,也应具备显著性。
字号中可以不包含行业或经营特点,但如果包含,应当准确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
字号通常应包含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但特定情况下(如跨省经营)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字号作为公司名称的一部分,也需符合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司字号的规范性、显著性和唯一性,以便在商业活动中区分不同的企业实体,并维护市场秩序。企业在选择字号时,应仔细考虑上述要求,避免违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