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02:36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要求提供一系列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下是一些关键证据类别及其具体证据: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结婚证遗失或灭失,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
分居证明,如租赁合同、居住证明、邻居证言等,证明双方已经分居。
通讯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显示双方关系恶化。
书面材料,如保证书、道歉信、分居协议等。
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法医鉴定、警方记录、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
虐待或遗弃的证据,包括相关医学记录、社会服务机构记录等。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书面材料、证人证言、法律文件等。
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包括警方记录、证人证言等。
精神疾病或性功能障碍的证据,包括医学诊断书、治疗记录等。
出生证、户口本、收养证、医院的出生记录等。
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双方抚养条件、子女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
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