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56:36
企业特殊工种包括以下几类: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含焊接工、切割工。
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矿山排水作业:
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采掘(剥)作业。
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这些特殊工种通常涉及高风险、高技能要求或对员工身体健康有较大影响的作业,因此国家对这些工种的从业人员有提前退休等优惠政策。建议从事这些特殊工种的员工了解并熟悉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