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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对什么意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10:35    

管辖在法律上的意义是指 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具体来说,管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级别管辖:

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例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以及基层人民法院认为重大、复杂的案件等。

地域管辖:

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等相关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

当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本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

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案件,不得自行移送。

协议管辖:

指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前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特定案件的管辖法院。这种管辖方式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并且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

综上所述,管辖是一个涉及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在民事案件受理方面的权限划分和分工的重要法律概念。通过明确的管辖规定,可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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