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43:35
律师会见需要以下手续:
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
刑事辩护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委托人(通常是家属)的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若律师助理协助会见,则需携带《律师执业证》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并提交《律师助理协助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承诺书》。
在侦查阶段,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需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若涉及国家秘密,则需凭《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可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无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
会见时,律师和随同人(非执业律师)均需携带有效证件,并在看守所内保持适当的行为。
若需带翻译人员,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得携带危险、违禁物品,并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建议律师在会见前仔细检查所有手续是否齐全,并提前与看守所联系以确认具体的会见安排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