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55:35
我国在法律上首次规定毒品一词是在 1990年。具体来说,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首次规定了毒品一词,并明确了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