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34:35
非法信访是指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行为属于非法信访:
信访人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逐级上访,而是采取越级的方式提出诉求。
信访人通过煽动、串联、胁迫或诱使他人采取过激行为来表达诉求,扰乱社会秩序。
信访人组织或参与聚众活动,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信访人捏造或歪曲事实,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采取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等行为。
信访人携带危险物品或管制器具,以自伤、自残、自杀相要挟,或者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影响接待秩序。
信访人通过信访活动谋取私利,如以信访为名进行敲诈勒索。
信访人采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建议:
信访人应当遵循《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通过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诉求。
信访机关和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公民在行使信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