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6:40:01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提供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申请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受理单位当场审核办证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书面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将办证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录入信息系统,查询是否在区内首次办证。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每证20元工本费。
合成人像和个人化信息,经逐级审核后上传制证信息到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安排制证。
工作人员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收到公安部门制发的证件后,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凭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减少现场等待时间。
如材料不齐全,应及时补充,以免影响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