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08:05
担保的种类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担保类型:
一般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人的担保: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承诺把债务的实现。
物的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特定财产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和法定优先权。
金钱担保: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
法定担保: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
约定担保:法律没有规定,由当事人约定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担保:针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例如特定任务。
预付款担保:针对预付款的退还或履行。
租金担保:针对租赁合同的履行。
投标银行担保:供应商未签订合同或未履行条件时,向买方偿还款项。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种担保方式可以同时属于多个分类。例如,一般保证既属于保证方式,又属于一般担保。在选择担保方式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