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46:35
截至2024年,商标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人可以将被商标局驳回的部分商品名目剥离出来,在其他的商品中重新申请。
新《商标法》保留了原来的商标构成要素,并且在此基础上新加了“声音”这一构成要素。
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注册人应当在期限满之前的一年之内进行续展。
商标代理机构的权限仅限于在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的范围内进行代理。
商标异议人的限定原则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优先,明确规定对于违反指定条款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
例如,将“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修订为“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改变成“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对于不在续展、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商标,从到期那一天或处罚那一天开始算,共计一年的时间内,如果有相同或相似商标提出申请的,不予通过。
新《商标法》第七条规定了“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新《商标法》第十五条增加第二款,禁止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而进行恶意抢注。
新《商标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2024年商标分类更新包括部分商品规范名称的修改、新增一些规范名称以及删除部分规范名称。
这些修改旨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和滥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