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08:05
立案证据是指 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这些材料在立案过程中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立案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
指以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
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指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有关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和申辩。
指鉴定人员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意见。
指侦查人员对案件现场进行勘查、检验、辨认、侦查实验等所作的笔录。
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手段制作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
这些证据类型在立案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有助于公安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后续的侦查、审判工作奠定基础。同时,立案证据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以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