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20:31:05
公民死亡后,应当在 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
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综上所述,户主死亡后,相关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户口注销手续,以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