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20:38:14
确认坏账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并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以下是确认坏账的主要步骤和依据:
当客户无法偿还应收账款时,可以将其确认为坏账。通常情况下,应当在账龄超过一定期限(如90天)后将其确认为坏账。
坏账准备是指为应对可能的坏账而提前计提的准备金。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有两种:
固定比例法: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通常为1%至5%。
按账龄分段法:根据账龄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坏账准备比例。
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
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如资产状况不佳、持续亏损等。
债务人已经死亡或消失,且其遗产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相关说明和放弃债权申明。
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同时确认坏账损失: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57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计提及确认坏账损失时,需要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并提供相应的税务证明文件。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通过以上步骤和依据,企业可以合理地确认坏账损失,并确保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内部制度进行确认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