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51:05
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通常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疾病: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办理病退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通常包括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结果,并可能需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
请注意,具体可办理病退的疾病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