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4 10:36:36
这个典故出自《左传·僖公十年》,原文:“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鲁僖(xī)公十年的夏天,四月,周公忌父和王子党跟齐国大夫隰(xí)朋一块儿把晋公子(王子或皇子的意思)夷吾推上了晋国国君的宝座,这就是后来的晋惠公。
晋惠公掌权以后,就想把大臣里克给杀了,以此证明自己不是篡位的。在杀里克之前,他派人跟里克说:“要不是你帮忙,我当不了国君,我是该谢谢你的。但是,你毕竟杀了两个国君和一个大夫。我给你这样的人来当国君,是不是太难了?”
里克听了以后,心里很是感慨,晋献公临死前,想让太子奚齐当国君。于是他就让荀息尽力去帮奚齐,也得到了荀息的保证。但是,晋献公死了还不到一个月,里克就把太子奚齐给杀了。荀息本来是打算为奚齐殉葬的,但有人说,那不如立公子卓当国君吧。荀息立了公子卓以后,里克又在朝堂上把公子卓给杀了。荀息觉得愧对了晋献公的嘱托,没办法最后就自杀了。
里克心里清楚,他和丕郑(晋国大夫)发动三公子(申生、重耳、夷吾)的党徒作乱,是想拥立重耳当国君,晋惠公(夷吾)心里也明白。晋惠公说感谢里克,那都是假的。想到这儿,里克就很不客气地说:“要是不我废掉了太子奚齐和公子卓,哪能轮到你当国君啊?现在你要杀我,想给我安个罪名,还怕找不到借口吗?我这就如你所愿。”说完,他就拔剑自刎了。那个时候,大夫丕郑正受聘于秦国,还商量着继续割地的事,所以就没有落到里克一样的下场。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是,要想给别人加上罪名,难道还会找不到借口吗?
听过了这个典故你还想到了什么,我想到了三个字“莫须有”。莫须有,是汉语的一则成语。语出元代脱脱等人著的《宋史·岳飞传》。莫须有,即也许有(一说不须有,一说恐怕有,一说难道没有)之意,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用以表示凭空诬陷。原文是:“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