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2 13:26:00
7月10日,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安排,记者跟随采访团来到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刑罚执行监督等检察活动的开展情况。
派驻看守所、监狱的检察官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以及监管安全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对刑事案件的判决,人们往往更关注犯罪嫌疑人所获刑期,而对犯罪分子的财产刑罚关注度不够。实际工作中,小额罚金刑判决容易陷入“执行难”困境,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团河检察院检察长张剑告诉记者,部分监狱罪犯流动性强、短刑犯缴纳罚金意愿低、外省籍罪犯待遣送缴纳罚金主动性差等都是原因所在。
团河检察院主要负责北京市监狱等5所监管单位的监狱检察工作,为解决小额罚金刑“执行难”问题,建用了“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自2024年2月起在所辖监狱开展专项监督,监督执行到位183万余元。
具体来说,团河检察院利用数据模型,对应履行小额罚金刑但未完全履行的罪犯进行了收集。该模型归集各监狱狱内罪犯消费支出平均额度、狱内生活必需品参考名录、“罪犯超市”商品售价等海量数据,结合剩余刑期及罪犯处遇标准推算罪犯预计消费支出总额,进一步排查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的重点线索,精确定位确有财产刑履行能力罪犯。
与此同时,团河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履职优势,核查重点线索,有针对性开展罪犯教育谈话和释法说理,再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移送法院,协调监狱做好罪犯狱内消费账户划转,确保履行顺畅高效。
记者观察到,为推广普及财产刑执行法律知识,团河检察院录制了普法小视频向会见的罪犯家属循环播放;为便利罪犯家属代为缴纳罚金,在会见大厅张贴缴纳指引宣传海报;为统一办案程序与标准,制定了该模型类案工作指引。
记者了解到,该模型筛查发现线索不仅指向罚金刑,对追缴违法所得及没收财产等同样具有监督意义,在已执行到位的183万余元中,除罚金外的其他财产刑金额达31万余元,占比为16.94%,为追赃挽损作出了积极贡献。(光明日报客户端 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