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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养老设施设计质量 这份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8:44:00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廖雪梅

重庆如何高质量修建养老设施建筑?记者4月8日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设施设计质量,即日起至本月20日,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主编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简称《标准》)在该委网站上征求意见。《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总床位数或老年人总数不少于20床(人)的养老设施设计。

《标准》要求,养老设施应符合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上位规划的要求,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当既有建筑改建为养老设施时,应预先进行可行性评估,包括适老化评估和消防安全评估。既有建筑改建的养老设施在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有困难时,需按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防火性能安全评价,经评价改造具备可行性,再开展相关消防设计。

《标准》提出,养老设施基地应选择在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方便的地段,避开对外公路、快速路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等地段。养老设施内供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道路系统应保证救护车能停靠在建筑的无障碍出入口处,且应与建筑的紧急送医通道相连。

老年人使用的室外活动场地应避免与车辆交通空间交叉,且应保证能获得日照,宜选择在向阳、避风处;地面应平整防滑、排水畅通,当有坡度时,坡度不应大于2.5%;应与满足老年人使用的公用卫生间邻近设置;室外护栏及扶手应具有支撑老年人身体平衡、防止倾覆等功能。

建筑设计方面,全日养老设施的规模为150床至500床、150床及150床以下,养老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35平方米、30平方米;日间养老设施的规模,原则上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

养老设施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和门厅应符合下列规定:室内与室外地坪应有高差,室内外高差不应小于100毫米。此外,电梯应作为楼层间供老年人使用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且应符合下列规定:二层及以上楼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置老年人用房时应设电梯,电梯应为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能容纳担架。为老年人居室使用的电梯,每台电梯服务的设计床位数不应大于120床。电梯的位置应明显易找,且宜结合老年人用房和建筑出入口位置均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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