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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测评“有踩有捧”构成不正当竞争|直击发布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20:53:00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案例中,苏州一公司发布防晒服的测评文章,借助测试数据和评论跟帖,对测评的品牌防晒服“有踩有捧”,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顶端新闻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无锡市世某公司、无锡市九某公司发现,某社交平台上有一篇苏州布某公司发布的有关防晒服的测评文章,对市面上8款不同品牌防晒服做了横向测评,其中包括无锡市世某公司旗下甲品牌、苏州布某公司关联方旗下乙品牌的防晒服。

无锡市世某公司、无锡市九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苏州布某公司等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

一审法院组织当事人用涉案文章中实验数据测试来源的仪器对甲、乙品牌防晒服进行测试,测试数据均与文章中标示的实验数据不符。无锡市世某公司提供了甲品牌防晒服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甲品牌防晒服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一审法院认为被诉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判决苏州布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5万元。双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苏州布某公司借助测试数据并辅以评论区的跟帖,意在凸显乙品牌防晒服的防晒力强于甲品牌防晒服,但没有证据证明其测评结果系出于相同的测试环境、测试条件,涉案文章中标示的甲、乙品牌防晒服的紫外线防晒数据缺乏科学性和可靠性,易误导相关公众、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测评涉及多个品牌,测评言论未含有直接否定性或者贬低性的内容,也未用显著标记的方式在各个品牌中突出甲品牌,被诉行为尚未达到使无锡市世某公司、无锡市九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到损害的程度,故不构成商业诋毁。据此,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法发布该案例时表示,测评是互联网消费催生的新事物,测评方运用专业知识并结合测试结果,对某类商品、店铺或服务给出评价和建议,为消费者打破信息壁垒、减少选购成本提供了便利。这种来自“第三方视角”的亲身体验,因其“客观”属性,受到广泛青睐。但部分测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瑕疵、“踩一捧一”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甚至以测评之名行营销之实,背离了测评初衷。本案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出发,厘清了测评行为的合法边界,有效规制虚假测评行为,推动测评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良性发展。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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