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58:05
工伤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后,用工单位应在2日内向社保网厅进行申告登记。
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2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资料等。
工伤认定申请报告需加盖公章,相关医疗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费用:需携带发票、诊断证明、门诊病历、费用清单或处方等。
住院费用:需携带发票、诊断证明、住院病案整套资料、费用清单等。
报销流程可以是出院时直接办理,也可以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
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后,用人单位需在次月收到工伤款项并及时支付给工伤本人。
工伤职工或家属需携带相关凭证到社保中心领取医疗费。
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不申请,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申报。
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申请,以便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妥善保管所有相关凭证,以便在报销过程中使用。
若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延期申报,应及时与社保机构沟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