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6:05
汇票背书需要加盖的章包括 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背书转让汇票时必须在票据背面或粘单的背书栏内签章,即盖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此外,如果汇票采用空白背书的方式,即在票据背书栏中的被背书人一栏为空白,背书人签章上已作了完整的表述,这时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
综上所述,汇票背书时必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具体使用哪个章取决于背书方式(即记名背书还是空白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