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44:35
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带薪公休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至初三,放假4天)、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放假1天)、劳动节(5月1日至2日,放假2天)、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放假1天)、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放假1天)和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建议:
企业和员工应当合理安排休假,确保员工享受应有的带薪假期。
企业在安排员工休假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