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5:21:05
刑法附加刑包括以下几种:
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包括剥夺犯罪分子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针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其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