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章管理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每日475.52元!最高检公布最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0 19:36:00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475.52元。

据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统计局2025年5月16日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4110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75.52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院自2025年5月19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75.52元计算。


来源:检察日报社

相关文章
超9成苏超现场观众有门票外消费
2025-08-21 17:31:00
福建检察晒公益诉讼十年“成绩单”:办理公益案件25532件
2025-07-19 11:59:00
镇江一学生在校做实验受伤获赔3万多元,还入选最高法案例库
2025-07-13 13:50:00
【光明日报】团河检察院:以数据模型解决小额罚金刑“执行难”
2025-07-12 13:26:00
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
2025-06-24 09: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