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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交警:“再”酒驾?必严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5 10:30:00    

7月20日21时30分,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胜利路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形迹可疑,疑似酒驾,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牛某某身上有淡淡的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牛某某于2020年8月9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该大队民警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牛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日以下的处罚。

(来源:长治交警)

(责编: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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